各学部、各年级组、各部门:
在第10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了表彰我校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激励我校女教职工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持续倡导文明、和谐、进取的主流校园文化精神,经学校党总支、行政、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第三届“三八红旗手”、“岗位女能手”、“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女教职工(含临时员工)。
二、评选类别、条件及要求: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在教学、教育、科研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创业并作出显著成绩。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遵纪守法,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棠外、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4、热爱学校,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二)“岗位女能手”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校如家,有强烈的主人翁思想。
2、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团结同事、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进取,能够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三)“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和谐,尊老爱幼好。
2、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3、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评选办法:
1、“三八红旗手”由各学部负责人组织本学部年级组、处室严格按条件向学校推荐。推荐候选人指标:小学4名、高、初中每个年级组2名、教辅2名。
2、“岗位女能手”正式员工候选人选由各学部负责人组织年级组、处室严格按条件以15%比例(不四舍五入)向学校推荐,具体指标:小学10人,初中25人,高中9人,教辅6人;
岗位女能手”临时员工候选人选由各学部负责人组织处室严格按条件以10%比例(不四舍五入)向学校推荐,具体指标:党政办、后勤处、教务处6人;政教处(处室人员、宿管、清洁工)7人、小学6人。
3、“五好文明家庭” 由各学部负责人组织年级组、处室严格按条件以10%比例向学校推荐,“五好文明家庭”推荐指标:小学6户、高中6户、初中17户、教辅4户。
4、 “三八红旗手”、“岗位女能手”、“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人选推荐名单由党政工联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全校予以公示。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优推荐,充分体现我校优秀女教工的代表性,充分彰显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热心公益、学习进取的时代精神。
2、各学部、各年级组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发现、宣传、推荐优秀女教职工及文明家庭的过程,运用各种形式积极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先进工作。
3、评选工作要重点关注教育、教学以及后勤服务中的优秀女性。
4、各学部负责人将拟推荐的先进候选人名单于3月1日下午17:00前报党政办公室冯尹老师处,各学部要组织拟推荐的先进候选人填好相关表格(“三八红旗手”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不少于1000字,“岗位女能手”、“五好文明家庭”先进事迹材料事迹突出,不少于500字),推荐人员材料(电子文档)于 3月 4日下午5:00前报至党政办公室冯尹老师处。
五、表彰办法:
1、适时召开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2、通过各类报刊媒体和校园网进行宣传,开展向“三八”红旗手、“岗位女能手”、 “五好文明家庭”学习活动。
党总支 工会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