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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外党总支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优秀党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编辑录入:付全中时间:2014年6月26日浏览数:

  各支部、党小组、全体党员同志:

  经学校党总支研究,现将2013-2014学年度学校评选优秀党员安排如下,请各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小组)党员同志按时完成落实。

  各支部根据《中共四川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总支委员会关于优秀党员评选细则》(见附件)以支部(或者党小组)为单位,按支部总人数的10%评选出2013—2014学年度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请各支部于7月10日前将本支部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名单及《优秀党员申报表》交党政办郭斌老师处。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总支委员会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中共四川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总支委员会关于优秀党员评选细则

  为激发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党员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新时期党建要求,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广受师生喜爱。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模范、骨干作用,出色完成学校下达或交办的各项教育教学指标或任务,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团结,不说不做有损学校声誉、不利团结的话和事;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4)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乐于奉献,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损公利私;关心教职工疾苦,反映教职工意见或建议,维护教职工的正当利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积极参与党组织的活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发展教师、学生党员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时、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评选方法

  (1)各支部(党小组)经党员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推荐出优秀党员人选。被推荐出的优秀党员人选要有单行先进材料,提交支部。支部委员会在征求小组意见后,将情况逐项检查,经过支部讨论通过,填写《优秀党员申报表》报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审批。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违反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教师职业道德规定;消极应付党组织开展的活动或交办的任务。凡本学年在校园网被通报处罚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名额、奖励办法和表彰时间

  (1)优秀党员名额按各支部党员总数的10%评选推荐。如符合优秀党员评选条件表现优秀者较多,可向总支委员会申请增加名额。

  (2)评选出的个人,由学校党总支授予“优秀党员”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党员者,学校党总支将按有关评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3)“评优选先”活动的表彰时间定为 “教师节”或开学典礼。

  各支部评选的过程和结果及优秀党员的单行材料要整理成规范的文字材料,装入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作为向上级有关部门推优、晋级的重要参考内容。

   

  中共四川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