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党组织按照党员标准,对冉小江、康超两位同志进行了培养、教育和考察。根据冉小江、康超两位同志的现实表现,拟在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冉小江、康超两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事宜。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请广大党员、群众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进行监督,如发现该同志存在不能入党的问题及主要表现,请向学校党组织(附小支部或党总支)或上一级党组织如实反映。现将拟转正对象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职务
冉小江 男 33 本科 棠外教师
康 超 男 23 本科 棠外教师
公示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14日
公示监督办公室电话:
1、双流区直机关工委,监督电话85822958;
2、双流区教育局组织科,监督电话85822739;
3、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党总支,监督电话68451518。
中共四川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总支委员会
二0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