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党组织按照党员标准,对刘嵬同志进行了培养、教育和考察,根据刘嵬同志的现实表现,拟在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刘嵬同志转为中共预备党员。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请广大党员、群众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进行监督,如发现以上同志存在不能入党的问题及主要表现,请向学校党组织或上一级党组织如实反映。现将拟发展对象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
刘嵬 男 34 本科 四川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 信息技术处教师
公示时间: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22日
公示监督办公室电话:
1、双流区直机关工委,监督电话85822958;
2、双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督电话85822749;
3、棠外党总支办公室,监督电话68451518。
中共四川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