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外:初、高中政教处关于开展校风督察工作的通知
刘颖  时间:2017年2月15日 浏览数: 打印

  为了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按照学校要求,初、高中部决定从本周开始展开校风督察工作。

  1.督察时间:上午组(7:00—7:25;12:15-12:50)、下午组(14:00-14:30;17:30—18:40)

  2.具体任务:在早晨、中午放学时段、午休起床后、下午放学至晚自习上课前四个时段对学生进行行为督察,负责检查、纠正校园内以下违反学校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习惯。

  (1)吸烟、打架斗殴、高声喧哗、聚众闹事的;

  (2)发饰、奇装异服、男女生过于亲密的;

  (3)乱丢乱扔;

  (4)购买携带外卖食品、将有色饮料、零食带到教学区的;

  (5)追逐打闹、拍球的;

  (6)破坏公共设施的;

  (7)私自带手机打电话的;

  3.分组及督查区域:值班人员分为上午组(5人),下午组(6人),配合学校保安人员从正校门右侧起至校长楼、新办公楼、东林荫大道至江安河侧门的区域对学生进行督察。值班点位:正校门附近(1-2人)、东林荫大道(1-2人),江安河校门(2人).

  4.惩处措施:凡是督察发现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的学生,扣除所在班级考核分10分,并在校园网上通报,

  本方案从2016年12月6日起施行。

  初中政教处

  2016年12月5日

  

〖信息来源:高中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