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部门、各年级组:
为持续倡导文明、和谐、进取的主流校园文化精神,激励我校女教职工为推动学校发展作出新贡献,经学校党总支、行政、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第七届“三八红旗手”、“岗位女能手”、“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女教职工(含临时员工)。
二、评选类别、条件及要求: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在教学、教育、科研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并作出显著成绩。
3、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遵纪守法,在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棠外、和谐社会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4、热爱学校,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二)“岗位女能手”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校如家,有强烈的主人翁思想。
2、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团结同事、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进取,能够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和谐,尊老爱幼。
2、爱国守法,热心公益。
3、移风易俗,勤俭持家。
三、评选办法:
1、“三八红旗手”由各学部负责人组织本学部年级组、处室严格按条件向学校推荐。推荐候选人指标:小学1-2名、初中3名、高中3名、教辅1名。
2、“岗位女能手”候选人选由各学部负责人组织年级组、处室严格按条件以15%比例(不四舍五入)向学校推荐,具体指标:小学13人,初中25人,高中10人,教辅11人,外事办1人;
“岗位女能手”员工候选人选由各板块负责人组织协调相关处室严格按条件以10%比例(不四舍五入)向学校推荐,具体指标:总务处7 人,中学宿管6人,小学宿管9人,艺体卫处1人。
3、“文明家庭” 由各学部负责人组织年级组、处室严格按条件以10%比例向学校推荐,“文明家庭”推荐指标:小学8户,初中16户,高中7户,教辅7户,外事办1户。
4、 “三八红旗手”、“岗位女能手”、“文明家庭”等先进人选推荐名单由党政工联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全校予以公示。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优推荐,充分体现我校优秀女教工的代表性,充分彰显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热心公益、学习进取的时代精神。
2、各学部、各年级组、各部门要召开专题表彰推荐会,把推荐过程作为发现、宣传、推荐优秀女教职工及文明家庭的过程,积极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先进工作。
3、评选工作重点关注教育、教学以及后勤服务中的优秀女性。
4、各学部负责人将拟推荐的先进候选人名单于2月27日前报党政办公室冯尹老师处。
各学部要组织拟推荐的先进候选人填好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可另附单页材料),推荐人员先进事迹材料(电子文档)于 3月 2日下午5:00前报至党政办公室冯尹老师处。
五、表彰办法:
1、适时召开大会或开展趣味活动予以表彰、奖励。
2、通过校园网和各类报刊媒体进行宣传,开展向“三八”红旗手、“岗位女能手”、 “文明家庭”学习活动。
党总支 工会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