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党小组、全体党员同志:
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2017--2018学年度学校评选优秀党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小组)党员同志按时完成。
各支部根据《中共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委员会关于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细则》(附件1)以支部(或者党小组)为单位,按支部总人数的10%评选出2017--2018学年度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填写《优秀党员评选申报表》(附件2),并由党小组长、支部书记签字确认。请各支部(党小组)于6月26日前将本支部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名单及《优秀党员申报表》报党委办公室郭斌老师处。
特此通知。
中共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委员会
二0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