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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委员会关于督查各支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编辑录入:付全中时间:2019年5月11日浏览数:

  各支部:

  根据《中共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方案》(棠外党字[2018]08号)和2019年学校党委工作计划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五个支部开展执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查工作。请各支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二)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三)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 1 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

  (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五)坚持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

  (六)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二、自查要求

  各支部在自查过程中,要坚持突出政治功能、思想引领、问题导向和常态长效,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将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与学部、部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实际相结合,确保支部党的组织生活严肃认真经常。通过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夯实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凸显支部党建文化特色,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引领、示范、服务、监督作用,实现党建工作和学校办学相融共进,助推学部和学校发展。

  三、督查时间及方式

  (一)校党委督查各支部时间拟定于5月中下旬;

  (二)为突出督查工作问题导向,强化督查工作实效,校党委拟采取“一对一”和现场办公的方式进行,督查过程中以支部委员会座谈、(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座谈调研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支部工作过程资料、支部书记交流谈话等方式进行。

  (三)杜绝形式主义,不需专题纸制汇报材料,不做资料和形式作秀。力求党建结合中心工作,规范、务实、有效。

  中共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委员会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