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3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党的十七大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等单位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成都市“12.4”法制文艺演出节目预赛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成都市司法局将于12月4日举办 “12•4”法制文艺演出。为保障节目质量,成都市司法局于11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成都市双流县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音乐厅举行预赛筛选。成都市司法局长王晓兰、副局长陆芙蓉,全市各区、县、市司法局领导等观看预赛演出,并将评选出优秀节目参加12月4日的“12•4”法制文艺演出。预赛演出由成都市司法局席建中和吕嘉琳同志主持。
成华区司法局选派的情景歌舞《咱是法律明白人》首先登台演出,该节目通过老、中、青年同台演出,活泼生动的把中国的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表现得淋漓尽致。武侯区选派的小品《醒悟》紧随其后,表现了一个中年妇女对法轮功邪教的执迷不悟,就连在自己读小学的女儿感冒了,她还不送去医院看病。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司法人员通过真情,打动了该中年妇女醒悟的过程。节目中,该司法人员还告诉冲动的中年妇女丈夫,要在该中年妇女执迷不悟时,给她多点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家和万事才兴嘛。”新都区用歌舞《乐融融》表现出人们对母婴的爱护。双流县小品《讨债》表达了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下,要用合法的手段来解决。新津县歌伴舞《亲吻祖国》用优美的舞姿和动听的歌声表达对国家的爱。
参加预赛节目还有温江区的小品《维权有法》、都江堰市的配乐散文诗朗诵《为司法助理员喝彩》等共19个,分别由成都市各区、县、市司法局选派,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场面壮观、气势恢弘,个个精彩,博得观众和评委的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此次预赛演出持续到下午2点,在郫县选派表演的独唱《香格里拉并不遥远》歌声中,取得圆满结束。
歌舞《乐融融》
小品《讨债》
独唱《母亲》
小品《一张假钞》
诗朗诵《为司法助理员喝彩》
小品《维权有法》
快板《普法现场会》
诗朗诵《你关心老百姓一次,他记住你一辈子》
独唱《红旗飘飘》
小品《爱的奉献》
独唱《香格里拉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