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学校工会职责(试行)》
中共双流县教育委员会党组  时间:1995年6月1日 浏览数: 打印

  一、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协助行政领导,做好工会会员思想政治工作。向会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经律、职业技能的教育。

  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会主席列席学校行政会议,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收集反映情况,征求会员意见等项事宜。

  三、在党支部领导下,组织会员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校长工作。

  四、协助党政做好推荐、评选、审定、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维护会员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会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六、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七、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开展会员互助互济活动,关心会员生活困难,协同行政做好离退休人员和会员家属工作。

  八、要按照《劳动法》关心会员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会员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向会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解决影响师生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九、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同殴打、侮辱教职工行为作斗争;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现象作半争。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十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中共双流县教育委员会党组

  一九九五年六月

  

〖信息来源:中共双流县教育委员会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