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教育网
■今年秋季起,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各起始年级将全部启用新课程,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这意味着在未来几年内我省初中生将经历一场学业考试变革。文化课分数不再是高中录取的惟一标准,“一考定终生”走到尽头。
■初中毕业生升学成绩=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
■高中学校招生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改变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我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我省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升学考试、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方向和具体改革措施。省教育厅基教处耿彦君处长告诉记者,《意见》的实施将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实施课程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同时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促进高中学校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据悉,改革将按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进程逐步推开。今年,鹿泉市初三年级学生将首批尝试全新面貌的毕业和升学考试。对于其他课改实验区的初中生,早些了解也可未雨绸缪。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毕业考试科目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科学[或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和公布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
升学考试科目
升学考试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或选择科学一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地理3门学科(或选择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两门学科)]共5个科目。
各科分值为语文110分,数学110分,外语110分(听力测试35分,笔试部分75分),理科综合140分[物理35分、化学30分、生物35分,综合题40分(或科学140分)],文科综合130分[思想品德30分、历史30分、地理30分,综合题40分(或思想品德30分、历史与社会60分,综合题40分)],总分为600分。
综合素质评价
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工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评语以定性描述为主,同时也要根据学生七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予定量的评价。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一般情况下,获得每个评价维度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0%—25%,获得B等级的控制在45%—50%,其余35%—25%为C或D等级。当其作为初中生毕业成绩依据时,按等级呈现和公布,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将由招生考试机构按学生获得的基础性发展素质七个维度的评定等级,分别按赋予的分值计算转换为分数,再按其实际得分计入升学总分。满分为200分,即七个维度均被评定为A等级。
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年度评价记录、成长记录和学生毕业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反馈的结果,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经集体讨论,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经过自下而上、不同层面的小组评定,最后由班主任收集各层评定结果,在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不少于三人),由班主任写出综合性评语。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
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满分为50分,其中,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质健康测试五项的满分分别为7分、7分、6分、10分和20分。作为学生毕业成绩依据时,评定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学生每项得分可转换为A(优)、B(良)、C(合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在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评价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由招生考试机构按学生各项实际得分汇总后计入其升学总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时间、试题和评定标准以及考核办法均由各实验区教育局(城市市区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安排、发布。
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
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在作为学生毕业成绩依据时,采取先按分数计算再转换为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的方式呈现和公布。该项的满分分值为50分,45分以上(含45分)为A等级,38-44分为B等级,28-37分为C等级,27分以下为D等级。在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评价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由招生考试机构按学生的实际得分计入其升学总分。
创新实践成果评价
学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必要条件,列入初中毕业生升学附加分项目。凡体现学生创新素质发展的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观察发现、科技发明、科技论文、文学艺术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海模车模制作等创新成果,按照在县(市、区)、市、省、国家各级获奖等第成绩计分。鉴于社会上许多不规范的比赛,《意见》规定获奖计分奖项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创新评奖活动,主办部门要公开发布获奖名单和等第。此项附加分成绩为0-100分。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核获奖依据,必须是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齐备方能认定。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录取原则
我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的基本思路是逐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招生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实验区(城市市区由市负责)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差额投档的原则分批录取。我省将改变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确保在全面考查学生整体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录取,积极推行采用等级制的招生录取方法。目前采用过渡办法,录取中将评定等级换算成分数。
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5个科目的成绩(满分600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换算后满分300分),其中基础性发展素质7个维度评定等级换算后满分20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5个项目的成绩满分50分、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成绩满分50分。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附加0———100分)。初中毕业生升学成绩为以上3个部分得分的总和,升学成绩满分分值为1000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优秀表现和特长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照顾加分还可以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学生参加部分高中学校组织的必要加试成绩也可以作为高中录取工作的依据。
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将按照学校办学水平确定不同录取批次,实行分批录取。录取时依据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进行整合的成绩。以鹿泉一中为例。录取时,首先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将达到要求的志愿考生,按照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划定预选分数线,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3倍;然后,将这部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成绩与升学考试成绩相加,再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直接录取鹿泉一中的计划招生人数。二批次三批次录取学校也采取类似办法录取新生,但预选人数的比例可以扩大到招生计划数的1.5倍。
普通高中学校可视情况对条件相当的学生自行组织必要的加试,但必须经实验区教育局(城市市区由市教育局负责)批准,并在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加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多样化的招生办法。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如特长生、优秀生的推荐,薄弱初中的扶持政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优惠政策等。高级中学招生录取时,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对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照顾性加分政策。